各单位:
根据学校计划财务处《关于编制2021年“一上”部门预算的预通知》要求,现就车辆和大型仪器设备2021年新增统计及计划报废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统计任务
(一)统计范围:全校各部门
(二)统计要求:
1.2021年计划新增车辆配置预算
各部门根据《湖南大学公务用车管理规定》要求配置上牌照车辆新增计划,填报附件1并提供关于申请新增资产(车辆)的说明。计划新增不需上牌照的在校内使用车辆,如扫地车、巡逻车、洒水车等,不在新增资产表中的车辆栏目内申报,如车辆单价超过50万元(含以上)转为新增设备申报。
2.2021年计划新增大型仪器设备配置预算
2021年度拟购置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填报附件2;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填报附件3。
3.2021年计划报废情况
2021年计划报废的车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和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填报附件4。
二、报送要求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真实准确完成数据统计填报工作,附件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2020年7月23日17:00前将相关纸质材料报送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511室,电子版打包通过办公自动化发送至周小曼老师邮箱,联系方式:88822947。
三、其他说明
若无新增车辆、大型仪器设备及报废计划,请在相关表格中填写“无”后,按报送要求一并报送。
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
2020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