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现阶段疫情防控形势及学校3月25日下发的《关于教职工上班有关事项的通知》有关工作的部署,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将实验室开放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学校自3月30日(周一)起,各类实验室在做好防疫措施的基础上,原则上恢复正常实验工作秩序。
2、所有实验楼栋须安排做好身份核验和体温检测登记工作,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实验室仅针对教职工开放,严禁未经学校允许私自返校学生进入。
3、所有已开放实验室根据《高等学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南》做好室内通风换气,定期消毒;所有实验人员应按照《湖南省社会公众科学佩戴口罩指南》要求,科学佩戴口罩,并做好其他必须的个人安全防护措施。
4、具有中央空调的实验楼栋,在经专业单位规范清洗和消毒后可以开放中央空调使用。
5、含电梯的实验楼栋,应在做好电梯安全检修的前提下,明确专人每天早、中、晚定时做好电梯候梯厅、轿厢、按钮、自动扶梯扶手等乘客聚集区域和容易接触部件的通风、清洁和消毒工作,并做好登记。
6、如有特殊情况,请与实验室与安全管理科吴睿、张文强老师联系,联系电话:88822455。
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
2020-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