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了解、掌握和继续推进教育部直属高校落实《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6〕50号)和《关于完善中央单位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和中央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仪器设备采购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库〔2016〕194号)要求,以及高校开展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工作情况,完善直属高校政府采购特别是科研仪器设备采购管理,防止“放管服”改革空档运转,教育部政府采购中心于10月18日至19日对我校政府采购工作进行重点调研,并在我校召开教育部直属高校落实“放管服”政策南部(17所高校)片区会议。
18日上午,在校办公楼205会议室,教育部政府采购中心高校调研组专家一行7人对我校政府采购落实“放管服”政策进行实地重点调研。我校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后勤处、基建处、财务处、审计处、监察处、图书馆、资产管理中心负责人出席了会议。校领导谢赤副校长作了重要讲话。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李劲松处长代表学校对我校政府采购工作作了详细汇报。调研组与我校相关职能部门的负责人就政府采购“放管服”工作进行了充分的交流和沟通。
19日,教育部直属高校南部片区17所高校的政府采购负责人汇聚一堂,对各自学校落实政府采购“放管服”政策的举措及成效进行了交流,并就各高校在政府采购工作过程中遇到的一些问题与建议进行了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