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工训中心及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建设,规范实验室管理,激发实验室工作人员在实验室建设、仪器设备管理、实验室安全管理、培养学生的实践创新能力等方面的工作积极性,决定开展2020年度校实验室管理先进工作者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指标
1. 评选范围:各单位的实验室和仪器设备资产管理人员、实验技术人员,在本岗位工作满一年(含)以上。
2. 评选指标:共评选实验室管理先进工作者20人。
3. 单位推荐指标:理工科类学院、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工训中心等单位可各推荐2人参评,其他单位各推荐1人参评。推荐2人的单位需在《湖南大学实验室管理系列标兵推荐参评人员简况表》中注明推荐人员排序。
二、评选条件
1.严格遵守国家政策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奉献精神,热爱实验室管理工作。
2.在实验室和仪器设备管理工作中,积极承担各项任务,勇于探索和创新,服务育人成绩突出。
3.2020年度未发生实验教学和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事故。
4.在下述某一或几方面成绩显著:
(1)实验室建设与管理;
(2)仪器设备的管理与维护;
(3)大型仪器设备的开放共享;
(4)实验室环境安全保护;
(6)实验室管理理论研究与创新,实验室管理论文及研究成果。
三、评选程序与时间安排
学校成立以主管校领导为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有关学科专家组成的实验室管理工作标准评审小组(简称校评审小组),开展评审工作,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组织实施。
具体评选程序与时间安排:
1. 1月6—15日,各单位按规定名额初评和推荐,并于1月15日下班前,将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和盖章的《湖南大学2020年度实验室管理先进工作者推荐表》(附件1)和《2020年度实验室管理先进工作者推荐参评人员简况表》(附件2),报送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实验室管理科511室,电子稿请通过OA系统发送至周小曼老师,联系电话88822947。
2.1月中旬,校评审小组进行综合评审,评审结果经校内公示后予以公布。
附件1:《湖南大学2020年度实验室管理先进工作者推荐表》
附件2:《2020年度实验室管理先进工作者推荐参评人员简况表》
湖南大学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
2021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