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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仪器设备政府采购预算的通知

时间:2018-10-24 点击:

关于做好2019年仪器设备政府采购预算的通知


各学院,校机关各部、处,各直附属单位: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19年学校预算编制工作的通知》(湖大财字[2018]26号)要求,为做好2019年仪器设备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预算编制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根据政府采购法规有关要求,无预算不采购,凡是达到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没有编制并上报来年政府采购预算的,都不能执行政府采购。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工作,以免影响设备采购及资金执行进展。

(二)精确测算,合理编制。各单位应在充分了解市场行情、往年采购价格、同行采购价格等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学校教学、科研发展需求,科学合理编制采购预算。预算一旦上报,不得随意变更和调整。

二、预算编制范围及内容

(一)单项或批量金额达到100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含办公家具、软件),都需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二)编制内容包括项目名称、设备名称、数量、预算金额等。


请各单位于20181110日前将《2019年仪器设备政府采购预算》纸质版交实管处招标采购管理科(104室),电子版发送邮箱:caigouban@hnu.edu.cn。联系人:彭择令,电话:88822947

附件:2019年仪器设备政府采购预算

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

20181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