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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及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8-07-13 点击:

各学院(重点实验室、中心):

寒假在即,由于天气干燥、取暖设施运行较多,正是火灾等事故的多发期,北京、天津等地接连发生安全事故,安全形势严峻。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及寒假期间学校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教发厅[2017]11号)的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升安全自觉,夯实各级安全责任。 强化“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意识,贯彻“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以全面提升安全自觉性为目的,将安全责任落实到人,切实把实验室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二、狠抓隐患整改,巩固教育部安全检查成果。 以今年教育部实验室安全现场检查为抓手,认真学习研究隐患清单各项内容,严格落实隐患整改任务,举一反三,全面提升本单位实验室安全管理水平。

三、突出专项重点,加强重点防控。 加强对实验室易燃易爆化学品、高温设备等潜在危险源及其它重点部位的监管,开展实验室设施维护保养、电气线路检修整治,提高发现和消除隐患的能力。

四、提升防范能力,开展实验室安全教育。 加强冬季实验室用电、用气、用油等安全知识和逃生自救常识宣传,强化安全防范意识,提升自救技能。对元旦、寒假期间留守学校开展实验的学生要摸底登记,并集中开展实验室安全教育,强调各项实验室纪律。

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

2018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