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重点实验室(中心),各相关单位:
为保障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稳定,根据《湖南大学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推进“平安高校”建设工作方案》(湖大党字[2018]13号)的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近期在全校范围内集中开展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尽职免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总体要求,健全实验室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强化安全风险防控意识,有效预防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师生安全和校园稳定。
二、工作安排
请各单位在6月1日-6月8日期间,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17)》的有关检查项目和检查要点,对本单位所属实验室及相关场所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拉网式自查,查找问题,立行整改。
对在自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在《湖南大学 实验室安全隐患清单》中如实填报,及时进行整改,并做好整改记录,包括整改前后对比照片或文件等佐证材料。对短期无法整改到位的安全隐患,要制订后续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和执行计划,有计划按步骤地逐一予以解决。《湖南大学 实验室安全隐患清单》及附件证明材料纸质稿及电子版请于6月8日17:00之前交至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实验室与安全管理科张老师,联系电话:88822455。
三、检查重点
1、《实验室技术安全管理一级责任书》和《实验室技术安全管理二级责任书》是否已全部签订到位。凡未签订或责任人发生变动的需重新补签,确保责任层层落实。
2、实验室外门上是否已张贴完整的《实验室技术安全信息牌》。
3、实验室安全制度是否健全,包括:
(1)是否制定本实验室卫生值日制度并上墙。
(2)是否张贴实验室卫生值日表并有签字记录。
(3)是否为涉及安全隐患的设备或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并上墙。
4、化学试剂管理是否规范,包括:
(1)化学试剂是否分类、有序存放(如酸与碱、固体与液体、氧化剂与还原剂等),是否存放在无挡台面上。
(2)挥发性化学试剂是否存放在有通风的试剂柜内。
(3)危险化学品是否存放在专用储存柜内,柜子是否上锁。
(4)是否存放过期化学试剂。
(5)配置试剂、合成品、样品是否张贴包含名称、浓度、责任人、日期等信息的试剂标签,是否用饮料瓶盛装试剂。
(6)酸缸、碱缸是否有盖子。
(7)化学废液是否用专用废液收集桶分类收集,是否贴有信息填写完整的废液标签。
5、气体钢瓶的存放和使用是否安全,包括:
(1)气瓶是否固定。
(2)是否堆放大量气瓶,是否存放废旧气瓶。
(3)是否将可燃气体与氧气等助燃气体混放。
(4)是否将气瓶放置在热源附近。
(5)是否为易燃易爆气体配置了带通风设施和监控报警装置的气瓶柜。
6、是否存在违章用电情况,包括:
(1)大功率仪器设备是否使用插排供电而非专用插座。
(2)是否存在一个插排为多台设备供电的超负荷使用现象。
(3)仪器设备在使用完后是否及时断电。
(4)是否存在多个插排串接供电等私拉乱接现象。
7、特种设备的使用是否安全,包括:
(1)特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起重机械等)是否办理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进行检验,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2)烘箱、电阻炉是否超期服役(12年)。
(3)高温设备是否直接放置在木桌、木板等易燃物品上。
(4)实验用冰箱是否存放饮料或食品,存放高挥发性、低闪点危化品的冰箱是否是防爆冰箱。
8、安全防护与警示措施是否完备,包括:
(1)是否为实验人员配备了符合要求的个人防护装备且严格落实穿戴制度。
(2)涉化实验室是否配备了洗眼装置与应急喷淋装置,是否能正常出水。
(3)灭火器等消防设施是否能正常使用,涉化类实验室是否还配备了灭火毯、消防沙等灭火工具。
(4)实验室内的危险源是否都张贴了安全警示标识。
(5)是否配备了急救药箱。
9、环境卫生是否整洁,包括:
(1)实验室是否干净整洁,物品是否有序摆放,是否堆积垃圾与可燃性杂物。
(2)学习区是否与实验区在一起。
(3)是否存在折叠床、被褥、热水壶、自行车等生活用品。
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
二零一八年五月三十一日
附件:
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17)》
2、《实验室安全隐患清单》
3、《实验室技术安全管理一级责任书》
4、《实验室技术安全管理二级责任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