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度实验室管理先进工作者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国家重点实验室(中心):
为发挥实验室管理工作人员在仪器设备管理和实验室安全管理方面的重要作用,鼓励实验室管理工作人员不断提升业务能力和服务质量,提高仪器设备和实验室管理整体水平,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年度湖南大学实验室管理先进工作者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与指标
1. 评选范围:各相关单位从事实验室管理、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或资产管理的相关工作人员。
2. 评选指标:共评选10名,各相关单位限推荐1人。
二、评选条件
1.全年在岗,且已在相关岗位工作满一年(含)以上。
2.严格遵守国家政策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奉献精神,热爱实验室管理工作。
3.在实验室和仪器设备管理工作中,积极承担各项任务,勇于探索和创新,服务育人成绩突出。
4.2022年度未发生实验教学和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事故。
5.在下述某一或几方面成绩显著,且师生反映良好:
(1)实验室建设与管理;
(2)实验室安全管理;
(3)仪器设备的管理与维护;
(4)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
三、评选安排
1. 自主申报,所在单位推荐。11月30日—12月7日,个人填写申报表自主申报,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申报意见并加盖公章。
2. 12月7日下班前,请将纸质申报表报送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实验室管理科(511室),电子版提交张珍容老师OA邮箱,联系电话88822947。
3.组织评审。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将在12月17日前完成评选,并将在校内办公网予以公示。
附件:《湖南大学2022年度实验室管理先进工作者推荐表》
湖南大学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
2022年11月30日